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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2012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12-04-25 16:05:15 录入:应序康 访问:12725 次 字号:【

    日前,省招办就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发出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身体健康;

    4.截至2012年8月31日,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还须持有陕西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报名并参加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有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7.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四)为保障考生参加高考的基本权利,对户口一直在陕西,但因随在外务工的父母而在外省就读,在陕学籍不满3年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其中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2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填报志愿时,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从第一批本科开始,提前录取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它科类志愿。

    (四)按照省政府第76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起,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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